一、认真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博物馆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多途径、多形式征集藏品,不断丰富馆藏,提升内涵。 二、本馆展品征集坚持真品、真实原则,所有藏品均来自全国各地,力求原汁原味地反映当时文化风貌和境况。 三、藏品征集采取多种方式,分为无偿捐献、补偿捐献、购买、交换、调拨等。博物馆充分尊重捐献人的权益,所有藏品均将出处、捐献人、用途、年代等信息记载入册,发给捐献人收藏证书,做出突出贡献者,给予表彰或奖励。 四、设置专用库房,认真保管好藏品。征集到的物品交由馆长和管理员登记入册、整理入库、妥善保管。五、管理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文物保护知识技术和措施,加强维护和安全防范,做到不遗失、不损坏、登记不错漏,账物相符,管理有序, 各厅陈列展品应经常检查、经常维护,保证安全、整洁、妥善,力求最佳展示效果。 六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可移动文物普查登记的有关规定,切实做好数据库录入工作和日常管理保护工作。 七、根据需要向其他博物馆或个人交换收藏藏品或是收购藏品,以及报废注销藏品,均需由本馆管理团队共同研究决定。八、馆藏物品所有权、处置权均在于博物馆,任何个人不得私自获取、占有、出售或破坏,违者给予纪律处分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